Yahoo!奇摩超级商城补偿办法 为保障超级商城之店家因系统暂停服务或功能失效等,导致店家无法使用超级商城服务以及店家所另行购买之广告无法发挥其应有效益,Yahoo!奇摩特制定本办法,以补偿店家之损失。 店家认知并同意除本办法所规定之补偿外,Yahoo!奇摩对于任何因超级商城店家无法使用、功能不正常、无法正常交易或店家相关广告无法发挥效果等所生之直接或间接损失,不负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且Yahoo!奇摩有权随时修改本办法,并自修改之本办法公告后生效。
1. 系统暂停服务
Yahoo!奇摩可能因定期或不定期之数据备份、机器设备维修、更新等因素而须暂停全部超级商城服务或部分功能,Yahoo!奇摩将于系统暂停服务之日前三日,先行公告通知所有店家,并于服务恢复后,依下述规定补偿店家:
1. 暂停服务期间未超过 8 小时者,不予补偿。
2. 暂停服务期间超过 8 小时者,以日为单位,同时延长该商店使用期间及与商店有关之付费广告之刊登期间。例如:暂停 23 小时,延长一日,暂停 25 小时,则延长二日。
2. 系统部分异常
Yahoo!奇摩如因可归责于Yahoo!奇摩之事由而发生系统软、硬设备之故障、中断等,致超级商城之重大功能失效者,将依下述规定补偿店家:
1. 系统部分异常期间未超过 8 小时者,均不予补偿;异常期间超过 8 小时者,依下列规定补偿。
2. 平台曝光功能失效(指超级商城首页无法进入、或因超级商城之搜寻与分类功能失效):以日为单位,同时延长该商店使用期间及与该商店有关之付费广告之刊登期间。
3. 商店前台功能失效(包含商店首页、商店搜寻、商店分类、商品页面、商品图片显示、购买与结账功能):以日为单位,同时延长该商店使用期间及与该商店有关之付费广告之刊登期间。
4. 商店后台功能失效(商品上架与编辑功能、订单管理 ) :以日为单位,只延长该商店使用期间,不另行延长广告期间。
5. 广告曝光异常:以日为单位,所有曝光异常之广告商品延长广告期间,但不另行延长该商店使用期间。
3. 其他注意事项
1. 系统暂停服务或异常期间,应依 Yahoo! 奇摩系统之纪录为准,并由 Yahoo! 奇摩统一处理补偿事宜。
2. 超级商城之店家向 Yahoo! 奇摩委刊之广告,若与超级商城无关者,或虽与超级商城有关,但其广告无法正常连结,系因可归责于店家所致者,均不在本办法所列补偿范围内。